本文是学习GB-T 32388-2015 铝及铝合金不粘锅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不粘锅(以下简称不粘锅)的术语和定义、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
规则、标志、标签、使用说明书及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铝及铝合金为基材(包括内表面为铝或铝合金的复合材料),与食品接触表面采用
不粘涂层处理的家用食品烹饪器具。包括煎炒类、蒸煮类、饭煲类等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烘烤器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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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GB/T 2828.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GB/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(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)
GB/T 5009.72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
GB/T 5009.80 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
GB/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
GB/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
GB/T 6544 瓦楞纸板
GB/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
GB11333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
GB11678 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
GB/T 32095.1—2015 家用食品金属烹饪器具不粘表面性能及测试规范
第1部分:性能通用
要求
GB/T 32095.2—2015 家用食品金属烹饪器具不粘表面性能及测试规范
第2部分:不粘性及耐
磨性测试规范
GB/T 32095.3—2015 家用食品金属烹饪器具不粘表面性能及测试规范
第3部分:耐腐蚀性测
试规范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不粘涂层 non-stick coating
锅具内表面采用涂装处理后形成具有不粘性能的涂层。
GB/T 32388—2015
3.2
耐高温漆 heat resistant coating
能耐200 ℃以上温度的特种油漆。
3.3
铝搪瓷 aluminium porcelain enamel
一种能涂敷于铝上的特种搪瓷。
3.4
持久不粘性 continuing non-stick performance
不粘涂层经耐磨试验后的不粘性。
3.5
附着牢度 adhesion
涂层和基体粘结的程度。
3.6
剥离牢度 peeling resistance
将涂层从基体上剥开的程度。
3.7
抗划伤性 scratch resistance
涂层抵御硬性物质划破的能力。
3.8
显微外观 microscopic appearance
用显微镜观察对涂层外表面的评估。
4.1.1
不粘锅类型按使用功能分为煎炒类、蒸煮类、饭煲类等。煎炒类包括煎锅、炒锅等;蒸煮类包括
汤锅、火锅、奶锅、炖锅、蒸锅等;饭煲类包括饭锅、电饭锅内胆、压力锅、电压力锅内胆等。
4.1.2
不粘锅外表面按处理方式分为铝搪瓷、无涂层、耐高温漆及其他处理方式等。
4.2.1 产品规格按内口径尺寸或容积表示。
4.2.2 规格以内口径尺寸表示时,单位为厘米(cm), 并优先采用偶数系列。
4.2.3 规格以容积表示时,单位为升(L)。 数值取至小数点后1位。
典型产品结构参见附录 A。
5.1.1 铝及铝合金基材应符合 GB11333 的规定。
5.1.2 与食品接触的聚四氟乙烯涂层应符合 GB11678
的规定,其他涂层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
GB/T 32388—2015
准的规定。
5.1.3 与食品接触的相关辅件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。
5.1.4 不粘锅基体材料厚度应符合表1规定。
表 1 不粘锅基体材料厚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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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接触的部位按6.2.2试验,不应有毛刺或造成割手等对使用者造成伤害的缺陷。
锅盖与锅身配合应吻合,按6.2.3试验,开合灵活、自如。
铆钉表面涂层不应脱落,铆钉应端正、伏贴。按6.2.4试验,铆接处应不渗水。
按6.2.5试验,锅身深度大于等于锅口内径的1/3且容积大于3.75 L
或装满水后重量大于等于
按6.2.6试验,手柄结构应保证操作者在正常使用时,手不应碰到手柄上的紧固螺钉。
按6.2.7试验,手柄及其组件应不松动,不变形,手柄无裂纹,连接处无渗水。
按6.2.8试验时,下列材料最高温度不应超过:
a) 塑料
b) 金属
c) 木材
d) 陶瓷、玻璃、石材
70℃;
55℃;
89℃;
GB/T 32388—2015
按6.2.9试验,手柄不应软化或有熔融物滴落,如燃烧则移去火源,燃烧应在15
s 内自动熄灭, 一经
熄灭手柄材料不应自燃。
5.5.6 手 柄 抗 扭 强
度 (适用于单长柄炒锅,长柄十副柄炒锅)
按6.2.10测试后,手柄的扭曲变形角度不应超过10°,手柄紧固件应无松动。
按6.2.11试验,手柄及锅钮应无裂缝、起泡。
注:装饰性的部分不在本要求范围之内,例如热塑性镶嵌件或包边。
按6.2.12试验后,应符合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1的要求。
按6.2.13试验后,应符合 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2的要求。
按6.2.14试验后,涂层表面硬度不低于1 H。
按6.2.15试验后,应符合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5的要求。
按6.2.16试验后,应符合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6的要求。
按6.2.17试验后,应符合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7的要求。
按6.2.18试验后,应符合表2的要求。
表2 不粘性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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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2388—2015
按6.2.19试验后应符合表3的要求。
表 3 耐磨性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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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6.2.20试验后应符合表4的要求。
表 4 持久不粘性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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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.10 耐热骤冷稳定性
按6.2.21试验后,应符合 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10的要求。
5.6.11 耐酸性
按6.2.22试验后,应符合 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11.1的要求。
5.6.12 耐碱性
按6.2.23试验后,应符合 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11.2的要求。
5.6.13 耐盐水腐蚀性
按6.2.24试验后,应符合 GB/T 32095.1—2015 中5.11.3的要求。
6.2.25.1 试验,外涂层表面应完整,无爆点、无气泡、不脱落。
GB/T 32388—2015
5.7.2 附着牢度(搪瓷涂层不适用)
6.2.25.2 试验,涂层不应整格脱落。
6.2.25.3 试验,涂层应无起泡、开裂及明显变色。
对于电饭锅内胆、压力锅、电压力锅内胆,执行5.1、5.6的规定。
a) 功率1 kW 电炉、2 kW 电炉各一台;
b) 精确度不低于2.5级的表面温度计一支;
c) 手柄载荷试验机一台;
d) 手柄阻燃性试验装置一台;
e) 平面耐磨试验机一台;
f) 厚度为5 mm、 邵氏硬度为50±10的橡胶板一块;
g) 振动耐磨试验机一台;
h) 不粘涂层抗划伤试验装置一套;
i) 恒温箱一台,精度为±2℃;
j) 电子天平一台,精度为1 g;
k) 4 倍放大镜、10倍放大镜各一个;
1) 非金属铲、计时器、划格板、砝码、专用工具等。
注:试验设备仪器不拘型号,能达到试验要求即可。
6.1.2 试验在常温(23℃±2℃)下进行。
6.2.1.1 铝及铝合金基材用生产厂提供的样板按GB/T
5009.7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6.2.1.2 与食品接触的聚四氟乙烯涂层按 GB/T 5009.80
方法进行试验,其他涂层按相应的国家标准、 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6.2.1.3
与食品接触的相关辅件按相应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
6.2.1.4 厚度采用千分尺测量。在投影直径130 mm
的范围内分别在1/3R 及2/3R 的位置各取4点
计算平均值,如遇厚度突变位置应避开。如图1所示。
GB/T 32388—2015
style="width:6.15346in;height:4.9533in" />
图 1 基体材料厚度测量点示意图
用目视、手感检查。
固定锅身,开合锅盖,手感判断。
锅内注入常温水至铆接部位以上,放置30 min, 观察其渗水情况。
用卡尺测量锅身深度及锅口内径,并用量杯量取自来水倒入锅内测量容积,装满水称重,观察。
手柄结构试验按图2方法进行,测试探头在任何方位接近手柄上的紧固螺钉时,指示灯不亮。
单位为毫米
style="width:3.42672in;height:2.77354in" />
说明:
1——手柄;
2——紧固螺钉;
3——测试探头。
图 2 手柄结构测试示意图
GB/T 32388—2015
步骤如下:
a) 手柄牢固性试验用挂重法,并按表5及图3、图4、图5进行;
b) 卸载后,锅内注入常温水至锅口,放置3 min,观察其连接处有无渗水情况。
表5 手柄牢固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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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yle="width:3.06658in;height:1.83986in" />
图3 双柄锅手柄牢固性示意图
style="width:3.42672in;height:1.33342in" />
图 4 单柄锅手柄牢固性示意图
style="width:4.05322in;height:2.11332in" />
图 5 长柄+副柄锅手柄牢固性示意图
6.2.8 手柄(含锅钮)表面温度试验
步骤如下:
a) 在锅内加入容积2/3的水;
b) 将温度计的探头安装在手柄下侧中央(副柄测末端、锅钮测手提位置);
c) 盖上锅盖将锅放在功率2 kW、
直径略小于锅底的电炉具上加热;锅底直径小于120 mm 的产 品用相当于2 kW
电炉热能的燃气灶代替电炉具,加热时燃气火焰不超过锅柄座的最低位置;
d) 当锅内水温达到沸点,调小火力,保持微沸30
min;记录图6指定点的温度值。
style="width:2.18678in;height:1.25994in" />style="width:3.27332in;height:2.2066in" />style="width:3.30667in;height:2.22002in" />GB/T 32388—2015
style="width:4.38661in;height:1.89332in" />
a) 长柄
b) 盖
style="width:3.16665in;height:2.38592in" />
c) 副柄 d) 环型柄
图 6 手柄表面温度试验测量点示意图
按附录 B 试验。
6.2.10 手柄抗扭强度试验(适合于单长柄炒锅,长柄+副柄炒锅)
按附录 C 试验。
6.2.11 手柄耐热性试验
步骤如下:
a) 将恒温箱加热到设定温度(150±5)℃;
b) 将试样放入恒温箱中,待恒温箱的温度恢复到设定温度时开始计时,恒温1
h;
c) 取出试样,置于一干燥平面上自然冷却至室温;
d) 检查试样,记录测试结果(观察参考距离为250 mm)。
6.2.12 不粘涂层感官试验
按 GB/T 32095.1—2015 中6.2.1的规定进行。
6.2.13 不粘涂层显微外观试验
按 GB/T 32095.1—2015 中6.2.2的规定进行。
6.2.14 不粘涂层硬度试验
按 GB/T 6739 的规定进行。
6.2.15 不粘涂层附着牢度试验
按 GB/T 32095.1—2015 中6.2.5的规定进行。
GB/T 32388—2015
6.2.16 不粘涂层剥离牢度试验
按 GB/T 32095.1—2015 中6.2.6的规定进行。
6.2.17 不粘涂层抗划伤性试验
按GB/T 32095.1—2015 中6.2.7的规定进行。
6.2.18 不粘涂层不粘性试验
6.2.18.1 煎炒类
按GB/T32095.2—2015 中4.2.1的规定进行。异形煎炒类不粘锅按GB/T
32095.2—2015 中4.2.2
的规定进行。
6.2.18.2 蒸煮类
按GB/T 32095.2—2015 中4.2.1的规定进行。
6.2.18.3 饭煲类
按 GB/T 32095.2—2015 中4.2.3的规定进行。
6.2.19 不粘涂层耐磨性试验
6.2.19.1 煎炒类
内底面平整且内底平面直径大于130 mm 的煎炒类不粘锅按 GB/T 32095.2—2015
中4.3.1的规 定进行。内表面上有凸点或者波纹形、锯齿形以及直径不大于130 mm
的煎炒类不粘锅按
GB/T 32095.2—2015 中4.3.2的规定进行。
6.2.19.2 饭煲类
按 GB/T 32095.2—2015 中4.3.2的规定进行。
6.2.20 持久不粘性试验
6.2.20.1
煎炒类烹饪器具先按6.2.19.1试验后,再进行6.2.18.1的试验。
6.2.20.2
饭煲类烹饪器具先按6.2.19.2试验后,再进行6.2.18.3的试验。
6.2.21 不粘涂层耐热骤冷稳定性试验
按 GB/T 32095.1—2015 中6.2.10的规定进行。
6.2.22 不粘涂层耐酸性试验
按 GB/T 32095.3—2015 中5.1的规定进行。
6.2.23 不粘涂层耐碱性试验
按 GB/T 32095.3—2015 中5.2的规定进行。
6.2.24 不粘涂层耐盐水腐蚀性试验
按 GB/T 32095.3—2015 中5.3的规定进行,该试验连续进行共2次。
GB/T 32388—2015
6.2.25 外涂层试验
6.2.25.1 感官试验
目视、外观检查。
6.2.25.2 附着牢度试验
按6.2.15的规定进行。
6.2.25.3 耐热骤冷稳定性试验
将试样放入恒温烘箱内加热到170℃±5℃,保温5 min 后立即投入室温水中冷却1
min,取出用
软布揩干后,用4倍放大镜检查涂层表面。重复上述步骤,连续进行共5次。
7.1 不粘锅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7.2 出厂检验按GB/T
2828.1规定,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,按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算。
出厂检验的项目、检验水平、不合格分类、接收质量限(AQL) 应符合表6的规定。
表 6 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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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 型式检验按GB/T 2829
规定,采用判别水平Ⅱ的二次抽样方案,表7中第1至第3项采用判别水
平Ⅱ的一次抽样方案,按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算。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;
b) 当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c) 正常生产时,每年进行1次;
d) 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7.4 型式检验项目、不合格分类、判别水平、样本量大小、不合格质量水平(RQL)
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GB/T 32388—2015
表 7 型式检验项目及判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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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2388—2015
8.1.1
在产品明显的位置上应标有清晰的永久性标志,标志的内容为制造厂名或商标。
8.1.2 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有如下标志:
a) 商标;
b) 产品名称和规格;
c) 执行标准号和名称;
d) 企业名称、厂址、电话号码。
8.1.3 包装箱上的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/T 191 的规定,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/T
6388 的规定,并 应有如下标志:
a) 商标;
b) 产品名称和规格;
c) 执行标准号和名称;
d) 出厂年月;
e) 企业名称、厂址、电话号码;
f) 数量;
g) 净重、毛重、体积(长×宽×高);
h) 怕湿、向上、小心轻放标志。
合格证上应有如下内容:
a) 商标;
b) 合格证(字样);
c) 检验员(签名或盖章);
d) 制造日期;
e) 制造厂名。
使用说明书应有如下内容:
a)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;
b) 使用说明;
c) 安全、清洗注意事项;
d) 使用温度范围;
e) 执行标准号;
f) 企业名称、厂址、电话号码。
9.1.1 产品包装应干燥、完整、清洁、无腐蚀性,附有使用说明书、合格证。
GB/T 32388—2015
9.1.2 包装应符合国家环保法规及相关要求,瓦楞纸板包装盒应符合 GB/T
6544 的规定,瓦楞纸箱应
符合GB/T 6543 的规定。
9.2.1 运输时应轻拿轻放,严禁抛掷、翻滚和踩踏。
9.2.2 运输途中应谨防受潮、挤压及雨淋。
9.2.3 运输时不应与腐蚀性物品、有毒物品同时装运。
9.3.1
产品应存放在通风、无腐蚀性物品和气体、相对湿度小于85%的库房中。
9.3.2 产品存放离墙距离保持200 mm 以上,离地距离保持在100 mm
以上,堆高不超过3 m。
GB/T 32388—2015
(资料性附录)
典型产品结构
A.1 炒锅示意图见图 A.1。
style="width:6.29333in;height:2.7533in" />
说明:
1——锅身;
2——锅盖;
3——螺钉;
4——锅钮;
5——垫片;
6——铆钉;
7——手柄。
图 A.1 炒锅示意图
A.2 煎锅示意图见图 A.2。
说明:
1——锅身;
3——手柄。
style="width:5.90661in;height:2.07232in" />
图 A.2 煎锅示意图
GB/T 32388—2015
A.3 汤锅示意图见图 A.3。
style="width:6.13332in;height:2.9799in" />
说明:
图 A.3 汤锅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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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规范性附录)
手柄阻燃性试验
B.1 试验设备
酒精灯。
B.2 试验步骤
B.2.1 将待测不粘锅安装在刚性底座上。
B.2.2
固定酒精灯位置,点燃火源后调节火焰高度,并保持火焰不会减弱或摇摆,使火焰外焰刚好与手
柄的可燃部分接触,如图 B.1 所示。
B.2.3 手柄置于火焰上加热30 s,
移去火源,如燃烧,让手柄燃烧到火苗自动熄灭或燃烧持续15 s 为止
(两种情形中任何一种先达到即可),观察在此期间手柄是否熔化或有燃烧物脱落。
B.2.4 记下火焰移去后手柄的燃烧时间。
单位为毫米
style="width:7.87328in;height:2.98012in" />
图 B.1 手柄阻燃性试验示意图
style="width:3.1067in" />GB/T 32388—2015
(规范性附录)
手柄抗扭强度试验
C.1 试验设备
手柄抗扭强度试验机:
a) 平衡杆,长1 m, 重 1 kg±0.1kg, 包括附件夹紧装置,指示器;
b) 产品固定装置;
c) 测量手柄扭曲角度的一种分度表;
d) 测试砝码,重1 kg。
C.2 试验方法
C.2.1
把产品手柄(吊环或其他不属于手柄主体的配件不计入内)的中心部位固定在如图
C. 1 所示平
衡杆的中心,手柄与平衡杆之间不应有相对转动。
C.2.2
把产品固定在测试平台,调节紧固装置,使平衡杆达到水平,同时指针指向分度表的零位。
C.2.3 把测试砝码分别悬挂于平衡杆两端并保持静止30
s,分别记录指针偏转的角度。
C.2.4 检查手柄和连接部件,记录任何损坏的情况。
单位为毫米
style="width:9.76002in;height:5.62672in" />
说明:
1——平衡杆;
2——挂重位置。
图 C.1 手柄抗扭强度试验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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